Thursday 29 November 2012

爽就寫。


於是距離需要裝忙的日子只剩下一天了。

把手頭上的工作都清空了,讓同事有什麼不明白不懂的問題提出來,要問的就趕快問,否則以後就真的沒機會啦。不過我想該交代的都已經交代得七七八八了吧,將要負責我的工作的同事只慢我一個月加入公司,對工作範圍都應該要瞭如指掌的。我很樂觀,但上司卻覺得這下可糟糕了。反正,我就是管不著也幫不了啦。

最後幾個在辦公室裡的日子,我樂得清閒呀,每天上班時間都在找部落格看。最近無意間在中文部落格祭的網站發現了一個很特別的部落格介紹,作者說如果要說自己哪裡特別,那就是他是去年部落格祭得住阿涵的男朋友。於是就這樣發現一對都喜歡寫部落格的情侶,於是便把他們的部落格都各自看了一遍。兩位都是檳城人,但現在一個在新加坡,一個在台北,談的是遠距離戀愛啊(貌似他們的年紀也有蠻大的差距,好啦,那不是重點)。

這樣的感覺很特別。你不認識那兩個人,卻在對方的字裡行間一絲一絲一點一點地更了解彼此。我的意思是,你從筆者的描述中幻想那個人,又從當事人的訴說裡更完善知道那個人多一點。當然,我依然不認識那兩位,我只是無意間路過的路人甲或者乙,而已。

我喜歡讀別人的故事,總覺得這樣的相愛方式很浪漫,透過兩個人最愛的文字來表達和傾訴對對方的愛慕與思念。好像落單的時候只要有對方的文字伴著,一切都會回到原來好好的那樣,多好。文字的魔力總是那麼強,就是可以把人與人之間的距離給拉近,即使兩方相隔著整大半個地球。其實我好羨慕他們,可以找到志趣相投的另一半。他們表達愛的方式很接近,我想他們的思想頻率應該也很接近吧,所以即使遠距離,即使相聚的次數少得可以,他們仍然能夠堅信著守護著屬於他們的愛情。

也在辦公室裡翻閱著自己曾經為某個人寫下的什麼。感覺歷歷在目,陣陣刺痛和無奈抵不過地一湧而至,哽咽的喉嚨還害我嗆到。不是說文字很容易就可以抓住人的視覺和感覺嗎,為什麼我的用心都不曾被重視?為什麼被寫的人總是把一篇篇我用心用淚寫完的文當成什麼都不是。或許真的什麼都不是吧。那天無意間的聊天,被我發現了,其實當事人並沒有認真把所有看完,並沒有。我覺得對我來說很珍貴的,對他來說原來卻什麼都不是。

就,算了吧。反正都已經不重要了。反正也已經過了那麼久。反正也很久很久沒寫了。

曾經有個人告訴我說,他覺得我把自己喜歡一個人的感覺記錄在部落格的這個嗜好很浪漫(其實我也是這麼覺得)。只可惜,被寫的人並沒有被感動吧。我擅長寫別人,偶爾也會想要成為別人筆下的人物,無奈,卻從沒遇過。貌似我的生活圈子裡,會把別人記錄在自己文字裡的人,等於零啊。為什麼我都沒有遇到那樣的人?/:

好吧,我沒有要埋怨。只是部落格看多了,情緒有點栽了進去。只不過是在感嘆,沒什麼的。(:  有時候因為心裡有對方,因為在乎著,所以即使隔了幾千公里都還是牽繫著的;但很多時候也因為心裡沒有彼此,於是即使之隔了一條街幾層樓都還是平行線。關鍵是心在哪邊。




嗚啦啦,我有點,想太多了,反正這些跟我現在的生活一點關係都沒有啦。現在的生活即將進入倒數階段咯。 2101,將是全新的開始,我相信。(: 現在是晚上十一點四十三分,明天最後一天進公司,所以,晚安。

3 comments:

  1. 我对那情侣的部落格有兴趣耶...
    我们都是窥探一族,muahaha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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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和你一样,我距离离职时间还有一个星期。
    我现在也是闲着,读人家爱的部落格。
    可以跟我说,那部落格是什么link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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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兩位(chiro and applefish):

    http://iamlimwooitee.blogspot.com
    http://ongchiahan1.blogspo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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