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 October 2019

怕不怕死。

前幾天做了一個夢。
夢境有點凌亂,就不多描述了。
大致上就是面臨死亡吧,sudden death 那種。
然後發現在死亡前的自己還是挺二的。
居然會膽怯和恐慌,但依稀記得情緒裡藏著更多的是不甘。
感覺似乎仍然有很多未完成的事情,仍有著遺憾。
而在夢裡,讓我最為遺憾的是來不及跟親人好好道別。

夢醒之後我思考了一陣子。
得出的結論是,比起那種有心理準備的死亡,我可能更害怕馬上死去。
就是那種得知自己還有一個期限的生命值的話,還會有時間去安排和去完成自己想要完成的事情的,反倒沒那麼害怕。
但這也是自己認為而已,可能當真的站在死亡面前的時候,就又會懦弱起來。

我想起以前上學時讀過的一則英國文學『The Lotus Eater』。
故事大綱大概是故事主人公 - 一名英國人到意大利某個漂亮小島渡假後就毅然決定要放棄在銀行上班的穩定收入職位,而準備搬到那小島去過他理想中無憂無慮的生活二十五年。
二十五年後他將六十歲,屆時,自行了斷。
但到了六十歲那一年,很顯然地,他的勇氣和決心不足讓他自尋短見。
於是在他失敗之後反而陷入了窮困潦倒神經失常的生活。

所以我覺得人總會有那麼一點懦弱吧,在死亡面前。

此前,我總認為自己屬於不怕死那一類的人,興許只是怕痛。
現在看來,我還是挺怕死的啊。
而且我其實沒有自己想像中那麼偉大,我不認為我有那種犧牲自我去救援他人的精神。

所以,致敬那些不管是不是職責所在,都願意奮不顧身去救出每一條生命的人。

Thursday 5 September 2019

喜歡這回事。

對於喜歡這回事,最近有了新的領悟。

在成長/ 生活的過程中,總是不斷遇到喜歡和不喜歡的事情。
像我自己,喜歡唱歌,喜歡畫畫,喜歡書法,喜歡寫作,喜歡中文,喜歡攝影,喜歡很多很多。
但真正堅持的做得好的,恐怕都沒有。

對於喜歡的人事物,好像都沒有辦法維持很久。
於是導致現在好多事情都呈現半桶水的狀態。
像是高中練的劍擊,也就學過那兩年,最後也沒什麼成績。
喜歡的唱歌,也僅限家裡的浴室,頂多就是 K房,唱了那麼久,也沒有突破進步。
書法也寫得不太好,好看與否,還得看心情。
寫作現在也只是很業餘(以前也業餘,可能現在連業餘都稱不上),也再也寫不出好作品。
至於攝影,自從手機照相功能越來越先進之後,我的單眼也被封箱了,以致我到現在可能還搞不清楚快門和光圈到底該怎麼調才最合適。
而中文依然喜歡,但最後不也放棄了中文這條路嗎?
就連喜歡某某明星藝人。可能也就那短暫的一陣子。
所以我到底真的喜歡什麼?

似乎怎麼都進入不了那種狂熱的狀態。
所以對那些異常狂熱的追星一族,追夢人很是羨慕。
我羨慕那種奮不顧身啊。

距離上次奮不顧身,已經有點久遠了。
記憶也都開始模糊了。

偶爾會懷念那種不惜任何代價的心情。
那種單純因為喜歡而做的很多蠢事,那種不在乎後果的奮不顧身。
才造就了有故事的我(們)。

也或許是因為狂熱不再,於是把說故事的能力也一併遺失在成長路上了吧。
得把熱忱找回來,再好好生活,好好當個有故事的人,再好好繼續說故事。

Tuesday 3 September 2019

失去。

今年初跟蟹子去歐洲蜜月的照片,有一半以上不見了。
從手機移進 external hard drive 的途中,電子檔案無故消失。
怎麼樣都沒找著,除了同一時刻移來的檔案,其他的東西一律還在。
電腦沒故障,hard drive 也沒壞。
弄了一兩個小時,到最後也不知道問題出現在哪裡。
於是放棄。
該死的 cut and paste 啊。

丟失照片雖然很失落,但卻沒有想像中難過。
也許是年紀大了吧,所以把失去看淡了些。

也許最美的回憶本來就該存在自己腦海裡吧。
嗯。


p/s: 得趕緊地把剩下還在的照片篩選一番,再洗出來啊。
p/p/s: 不知不覺已經九月了,真是後知後覺。

Wednesday 28 August 2019

挪威的森林

然後我把手中的《挪威的森林》放下。
從灰色沙發上站起來,走到衛生間洗了把臉。
花了兩個月把 202 頁的上冊看完,卻只用了兩個晚上來讀 206 頁的下冊。

上冊的緩慢純粹因為在網絡上讀了很大一部分,才去買的書。
把書買了回來之後,又不想直接跳過讀過的部分去看接下來的情節。
於是上冊被我擱在沙發邊上,一放就放了好幾週。
遇上有心情了,再翻一兩頁,這樣。

前兩天好不容易把上冊看完了。
終於把紅色的上冊放回書架,把綠色的下冊取出來。
取出下冊的時候我還在想,不曉得這下冊又會擱在沙發邊多久呢。
沒想到只花了兩個晚上就看完了。
速度之快連我自己都嚇了一跳。

村上春樹的風格就是,好多事情都不需要交代清楚。
有的人物出現了又突然消失。
其實世界本來就是這樣,誰能保證閃亮登場的人又會一直待到最後呢?
身邊遇過的誰誰誰,我們也不能全然知道每個人的結局,不是嗎?
即使再熟悉過,再要好過,不是嗎?
反正就是漸行漸遠,分道揚鑣,再各自精彩了。

所以到最後渡邊和綠結局如何,其實也沒那麼重要。
比較粗俗一點的說法是『干我(你)屁事?!』。呵。
讀過了村上春樹的兩本作品,也漸漸覺得結局或許沒那麼重要。
反正就是一種看故事的心態,而已。

記錄一下書裡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話,是直子對渡邊說的。

『大概因為我們向世間借來的不得不還了吧。比方像成長的痛苦之類的東西。我們應該付出的時候沒有付出代價,而那欠債現在該還了。』

是啊。如果成長過程中,省略了一些原本該經歷的痛苦,在某個時間點,一定會需要還回來的,有可能還需要加倍奉還呢。

Tuesday 25 June 2019

有點閒。

在不飛的日子裡,居然開始想念起那種到處飛行的生活。
果然人總是容易羨慕起現狀以外的種種。

也不是說現在的生活有什麼不好。
嗯,終於搬進了屬於自己的小窩,很認真地當起了房奴。
也終於終於換了新工作。
每天早晨可以睡到八點多(有時候甚至過分地把鬧鐘 snooze 到九點)。
因為新公司不算遠,就十五分鐘的車程,而且很少會遇上堵車。
(目前為止)還算輕鬆的工作,準點下班回家,做飯,偶爾遊個泳。
宅在客廳沙發里吹著冷氣看電視劇的飯後消遣,偶爾看看書。
這樣的小日子其實真的挺不錯。

但是開始覺得悶了,果然習慣 fast-paced 的人一旦安定下來還是會覺得渾身不自在吧。
也覺得自己開始懶惰,異常懶惰,呵。
總該開始提起勁兒來該幹些什麼。
於是終於把荒廢了很久的專業考年費給繳付了。
原本心痛付了蠻大一筆錢,所幸經理說這種年費是公司福利之一,一下子輕鬆不少。

無論如何,真的得用功了,所以決定今年的十一月參加考試。
勢在必得(希望啦)。

看著斷了弦的吉他小黑,也有點無奈。
也因為愛拖拉的小毛病,所以新弦到現在都沒買成。
其實之前有買過,但是搬家的時候不曉得塞哪兒去了,反正最後沒找著。
所以就一直拖到現在。
我都快忘了最後一次抱起小黑是什麼時候了。
那些調該怎麼按,只剩下很模糊的印象。
本來就沒有很熟悉,荒廢那麼久,再想 pick up 我想也只能重新來過了。

嗯。
反正最近就是有點閒。

Friday 12 April 2019

再次回到大英帝國。




沒想到上次進來寫下什麼,已經是六個月前的事情。
這六個月發生的不算多,但除了渾渾噩噩過著日復一日的上班族生活,蟹子大病一場之外,我跟蟹子去了一趟歐洲。

一月中蟹子被診斷出有急性肝炎,那一周不停往醫院奔波的日子,一次就夠了。
那一次是跟蟹子在一起那麼久後,第一次覺得害怕。
害怕他就這樣離開,現在回想起來都還是怕怕的。
還好之後平安出院了,接下來一定要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
健康確實很重要。

二月初以新婚夫婦的身份過了農曆新年後,我們回到久違的大英帝國,那個感覺不像在旅行,反而像是回到了一個熟悉的地方。
我以為我會非常興奮,但是飛機降落倫敦機場的時候,我的心情平靜得連我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
抵達英國的隔天我們去了伯明翰,回到我跟蟹子認識的小鎮,發現鎮上的大學 campus 正面臨被拆下。
然後我們逛了最靠近學校的超市,一起去我們都打過工的鞋店,無奈沒看見我們認識的那位店長,也不曉得是換了人,還是店長只是恰巧沒上班而已。

在伯明翰的那個晚上,我們借住在黃洋家。
那是個兩房一廳的小房子,那個晚上我很感慨,那個大學時期跟我們一起過著窮學生日子的洋,居然在英國待了近五年,還買了房子。
但也不禁感慨記憶這回事。

那個晚上我們在唐人街一家中餐廳解決晚餐,洋說那家餐廳是五年前他到伯明翰的第一天,阿鵬的哥哥請我們吃飯的那一家。
【那時候你也在啊!】他說。
然後我一臉懵圈,說完全不記得這回事,我是說吃飯的這回事。我說我記得有去機場接他和阿鵬,但對吃飯這件事真的沒記起來。
【我們那時候還點了酸辣湯耶,阿鵬她嫂嫂也在。】洋努力描述著當時的情景,我卻還是沒想起來。然後他便放棄了。

晚飯吃一半,我的記憶像突然被開啟的水龍頭般,潺潺湧出腦袋。
『我想起來了,那時候阿鵬的妹妹也在,對不對?』
【你終於想起來了。】

所以我說記憶這回事真的很奇怪。
有些事情你會記得很清楚深刻,而有些事情雖然發生過,卻會在被時間的推送下而被遺忘。
或許在某個時間點會被什麼人什麼事喚回來,或許就這樣被遺忘了。

突然有點後悔那個晚上居然沒喝點酒。

吃飽後,我,蟹子和阿洋散著步走回住處。
上次走在伯明翰冬天的街頭已經是五年前的事,路過以前打過工的飯館,洋問我要不要上去看看。我說反正物是人非了,去看了也沒意思。
就像回到 Perry Barr 那個小鎮,蟹子問我要不要回去以前住的那棟房子去看看,我堅決說不一樣。
『沒意思啊。』我說。的確沒意思,反正去到了那棟房子又怎麼樣?頂多也只是在外頭徘徊,看看外面那棵樹還在不在,總不能去按門鈴,然後跟裡頭的人說【嗨,我是以前住在這兒的住客,現在想進來看看住在房子裡的老鼠】吧?

相聚很短暫。因為洋在隔天需要很早開車出發到利物浦去,於是我們當天也沒有聊到多晚。
除了聊他心儀的新加坡女孩之外,我也記不起到底聊了什麼。
哦,我記得他用來招待我們的伯爵茶和咖啡的香氣和溫度。

伯明翰的冬末還是很冷,看來在歐陸生活久的人果然沒有開暖氣睡覺的習慣。
我跟蟹子都只帶了短袖和短褲,那一個晚上我們只能抱著對方窩在被窩裡取暖睡著。

隔天清晨,蟹子和我起得很早,然後到客廳坐著看天色變亮。
洋家的客廳風景很好,可以看到大公園,而且漸漸強烈的陽光透過落地窗照射在吉他上的畫面很有氣質。
然後洋忙上忙下,匆匆出門前我們拍了一張合照,他交待我們待會離開的時候只要把鑰匙從信箱口扔進屋裡就可以後,便離開了。

梳洗過之後,我把蟹子帶到他離開時還沒建好的伯明翰市圖書館。
那是個很有特色的建築物,我告訴蟹子以前唸書的時候,我總喜歡來這裡泡著,一杯咖啡加上筆電就可以坐上好久好久。

其實伯明翰的一切都還跟記憶中的一樣。
像是火車總站旁邊的麥當勞和便宜超市都還在。
維多利亞廣場上的噴水池除了不再有水之外也還一樣,佇立在那裡兩對望的雕像也都還在。
還有免費的博物館,還有伯明翰的地標牛。
都沒變。一切仍舊那麼熟悉。

然後趁上火車,離開伯明翰。




我們回到倫敦。
倫敦跟印象裡也沒什麼差,只是可能我在倫敦待的時間並不久,所以其實印象也不怎麼深刻。
大笨鐘在修復期間,周遭被黑色的 scaffolding 圍繞著,只留下白色的鐘面。
倫敦眼被冠上了另一個名字叫‘可口可樂倫敦眼’,到了晚上有紅色的燈打著,實符物如其名。
唐人街的燈籠仍然高高掛著,那一家賣奶茶的茶太也還在。
沒什麼不一樣的。

蟹子說他對倫敦不熟悉,景點也沒去過幾個。
於是我領著他徒步把倫敦轉了一遍。
我們去了大英博物館看木乃伊,隨便挑了一家小餐館點了最英式的炸魚和薯條來吃,走得累了便從咖啡店買熱咖啡或熱可可來喝。
要說這次遊倫敦跟上一次有什麼差別,就是這次身邊多了蟹子吧。
五年前離開倫敦的時候,我壓根兒都沒想過會跟蟹子回到這城市呢。

其實待在英國的時間並沒有很長,就區區五天,去了Cotswold, 伯明翰,倫敦,康橋後,也沒什麼多餘的時間了,所以原本想去的愛丁堡也沒有去到。
對了,得好好感謝那五天的好天氣呢,就連愛下雨的倫敦都收起了她的憂鬱,完全放晴。

而那個週五傍晚,我們在王十字車站,沒有找到 9 3/4 月台,沒能搭上前往霍格華茲的蒸汽火車,只好搭上高鐵,一路往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