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2 February 2014

#141


London, room, sunshine.


來到倫敦的第五天。

還是很想念伯明翰,而且我竟然開始想念起 Wolverhampton。好像人生的過程就是不停地想念,不中斷地,走得越遠,堆疊的要想念的事情就會更多。會不會到達一個點之後,我會一口氣打翻那個超重的瓶子,重新生活。

重新生活,根本就不會有這回事。

這幾天倫敦的天氣反复無常,早上可以漆黑黑地一直下雨,到了下午就會陽光普照,你以為天氣好轉了,到了夜晚又會冷得睡不著。這幾個晚上都沒有睡得很好,或許也參雜著爸媽即將來到的興奮吧。畢竟一年多沒見了,撇開 Skype 的話。還是我長那麼大,第一次離開家裡那麼久。雖然已經習慣了,但還是覺得...有點怪怪的。

倫敦姨婆家雖然有網路,但讓我自己感到驚訝的是,我耗費在上網的時間遠比我在 Wolverhampton 來得少。多數時間都在跟姨婆聊天,幾乎每天都可以聊上好幾個小時,雖然當中有很多東西是她一直在重複說的。我在想是不是人年紀大了,都會變得比較愛說話,或者是因為平常不太能夠有這樣暢談的機會。姨婆說,等我走了之後,她又要開始寂寞了。我只是輕輕地笑了笑。

來到倫敦的這幾天過得還算精彩,上週六去看了 Phantom of the Opera,震撼,兩個字。太強了,三個字。週一去看了 Taylor Swift 的巡迴演唱會。原本打算把六十鎊拿去 Warner's Bros Studio 去看哈利波特片場的,最後還是決定去看一場演唱會。也是臨時決定買票的,就花了我五十九鎊,不過也很值得了,雖然期待的 Ed Sheeran 到最後並沒有出現,不過整場演唱會就是一個 wrap 啊!那是同行的 Samz 人生中第一場演唱會,不過我不知道他有沒有 high 到。Samz 是在餐館打工的時候認識的弟弟,一樣是馬來西亞來的,人其實還不錯,就是愛跟我鬥嘴。很驚訝的是,從演唱會回家的路上,地鐵到站快開門的時候,他竟然說:『抱一下啦,不然好像都不會見面了。』這樣。然後他說以後沒有人跟他鬥嘴了,我說以後沒有人讓他虧了,這樣。

打工時期最美妙的事情是,有些同事真的會變成朋友,蠻要好的朋友。只是要怎樣讓友情保持下去,就要看彼此的造化了。這也是一門學問和藝術,嘿。我還在學習。

啊。好吧。


進入倒數,四十八小時之內就會見到老爸老媽了,嘔耶。
其實也代表我的留英生活進入尾聲了,嘔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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